摘 要:當前,大數據技術革命正驅動政府治理模式由“傳統型”向“智慧型”的深刻轉變。智慧政府的核心特征包括智慧的網絡辦公、智慧政務服務和智能決策系統;智慧政府正面臨機構條塊分割、缺乏統一標準和法律不規范、信息孤島和信息安全等一系列問題,亟需通過整合部門職能,建立統一標準和法律規范,推進信息公開,建立網絡信息安全與防范機制幾種途徑來建設智慧政府。
伴隨著大數據時代的到來,云計算、物聯網、移動互聯網、人工智能等高科技技術不斷推陳出新,智慧城市建設也在全國范圍內如火如荼地開展。城市的智慧化發展有效推動了政府的改革,智慧政府就在此條件下應運而生,并成為了熱點話題。基于地區差異,抓緊制定和不斷完善建設智慧政府的方案并予以實施,已是迫在眉睫的重點研究任務。
智慧政府的核心特征有以下幾個方面:
1.智慧的網絡辦公
智慧政府的辦公以智慧的網絡辦公系統為載體,智慧的網絡辦公系統其實是一個海量的數據集成系統轉化為每個人內在知識與素養的系統,特別是對公務員某種內在偏好、邏輯思維能力、直覺、行為能力、溝通能力、理想信念的堅守能力等各種隱性知識與能力的培養起著不可替代的作用。
2.智慧的政務服務
智慧的政務服務即在政府內部網絡或者政府專門網站中,通過大數據的專業技術處理和分析,為特定的政府工作人員提供的信息網絡支持服務。智慧的政務服務比傳統的政務服務有其獨特的優勢,它能夠更加科學有效地針對公眾不同層次的服務需求做出回應,及時處理訴求并圓滿回應各種訴求,最終實現政府與公眾的有效互動,大大提高政府的辦事效率。
3.智能的決策系統
智能的決策系統是公眾將有很多機會參與到以大數據技術為主的決策系統中來,使得政府決策更加科學化和智能化。通過政府網站、社區平臺等一系列向大眾開放的媒體窗口,普通民眾可以和許多專家、學者、官員一起進行網絡投票,從而提高政府決策的科學有效性。
近年來,我國政府在建設智慧政府方面做出了較大努力,也取得了很大的進步,但從總體上來說還面臨許多挑戰。
1.政府機構條塊分割,缺乏協同性
長期以來,我國的政府組織為了適應我國職能化和專業化管理的需要,形成統一領導下進行分級管理的組織管理體制。這種管理體制在保證政府組織長期運行以來的政令暢通和政策順暢執行方面都做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但是,這種體制也有一個明顯的弊端,政府機構被人為地進行了條塊分割,體制運行比較僵化,協同性明顯不足,容易出現各自為政的現象。另外,政府職責的較細分工帶來了政府部門間的權責失調、領導責任不清、政出多門等現象也較為普遍。
2.缺乏統一標準和法律規范
眾所周知,智慧政府建設是一項具有長期性、復雜性、整體性和艱巨性的建設任務。目前智慧政府建設缺乏一個總體設計,沒有統一的可操作性強的實施標準。缺乏統一標準可能會致使各個行政區劃智慧政府建設差異較大;致使在信息分享和交流互通方面存在較大障礙,造成資源浪費。
當前,智慧政府建設還缺乏健全完善的法律規范,法律體系還不夠健全。盡管國家已經出臺了《網絡安全法》等相關法律,但同時我們應該清醒地認識到,我國在網絡安全和信息安全立法方面同國外還有相當大的差距。因此在政務信息法律規范的制定方面,亟需制定并形成一系列的相關法律體系,保障智慧政府建設能夠沿著健康、安全的軌道進行。
3.信息孤島現象層出不窮
智慧政府的開放協同需要打破部門之間的界限,形成一個整體開放透明的政府,這就需要各個部門全力配合,但是部門間的利益博弈始終令部門間的協同配合成為空想。在政府提供服務時,信息孤島帶來的資源浪費數不勝數。比如,公民在辦理相關證明材料或證件時,需要跑多個部門蓋許多公章,老百姓會切實感覺到“跑斷腿”和“磨破嘴”,浪費了許多寶貴的人力、物力和財力,最終也不一定能夠順利辦成相關業務。
4.信息安全隱患不容忽視
在大數據時代,信息已經成為一種寶貴資源,信息安全已然成為智慧政府建設一個必不可少的要求。政府部門內部擁有強大的數據信息,包括社會各界方方面面的信息,智慧政府就是利用所掌握的公民個人信息和社會信息,運用大數據的分析來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從而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高質量服務。因此,保障政府內部的信息安全已是迫在眉睫的重點問題。
1.整合各部門職能,打造整體性政府
智慧政府建設的首要任務是厘清各部門的管理職能,擺脫“多頭領導”、“政出多門”的頑疾,使政府各部門能夠有效聯動并開展合作,打造整體性政府。職能整合可以從縱向和橫向兩個角度著手。首先,對政府縱向層級進行有效整合。促使“市管縣”向“省管縣”改革,加大縣級人員培訓考評力度。其次,對政府橫向部門進行有效整合。在智慧政府建設實踐中,應將一些職能相近或職能交叉的部門進行橫向整合,從而建設具有整體性、互動性、包容性、分工明確的智慧政府。
2.建立統一標準和法律規范
首先,應建立全省統一基礎建設標準,實現可操作化與規范化。智慧政府建設不可能步調一致,但是可以實現基礎性的一致。因此,要建立全省的基礎建設標準,實現可量化考核的建設目標。
其次,在技術運用方面,建立全省統一標準。只有這樣,才能杜絕信息交流和分享方面的障礙,實現信息的無障礙交流和獲取。另外,可以防止數據被重復收集和分析,減少資源的重復利用和嚴重浪費。
再次,加強智慧政府建設軟環境方面的投入。在智慧政府建設過程中,不僅要在硬件技術方面大力投入,同時也要在軟環境方面下功夫。比如大數據和信息化共享價值觀、數據分析的邏輯思維、制度硬約束之外的軟約束、技術管理人員欠缺以及重視不足等等。加強這些軟環境方面的重視和投入,是建設智慧政府必不可少的因素。
3.推進信息公開與共享,減少資源浪費
智慧政府能否建成的首要參考因素就是信息的透明與開放是否到位。智慧政府尤其重視對政府相關數據的挖掘與利用以及對大數據技術的廣泛應用程度,同時強調公眾的積極參與、政府內部以及與第三部門的協同合作,充分利用社會一切力量來參與,最終真正建成智慧政府。因此,只有做到信息的充分公開與共享,政府內部的重要數據被廣大民眾真正感知,才能加速智慧政府建設進程,同時達到創新的目的。首先,加快全省各地市無線網絡全覆蓋力度,加強網絡基礎設施建設。其次,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基層政府網站,真正做到信息全面公開與共享。再次,加強省內各地市數據庫建設,為進一步發揮大數據的積極作用建立共享平臺。最后,要進一步加強基層公務員共享理念的形成,減少資源浪費。
4.健全網絡信息安全與防范機制
首先,確保政府重要網站、互聯網信息系統的安全管理。要建立健全網絡安全的法律法規保障。在信息化時代,個人隱私和政府數據越來越容易被泄露和被利用。因此,要加大網絡安全的法律法規保障,在保護個人隱私安全和政府數據安全方面做出規定,保障個人信息不被泄露和政府數據的永久安全。
其次,實現信息基礎設施資源的可控性。要不斷完善網絡安全應急處理的可操作和可應對,提高政府部門應對網絡安全突發事件的能力,建立網絡安全檢測日常化和規范化制度,拓寬網絡安全監測范圍,實現全方位、多角度的網絡安全監測體制,派專人從事網絡安全監管工作,不同的監管部門還要界清權力邊界,通曉各自職責范圍,做到不越界和不缺位,最終實現信息基礎設施資源的可控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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